10月25日,一名年轻男子在咸阳市朝阳一路驾车逆行上客,被咸阳渭城交警现场检查时识破假证。为此,使用假证的姜某被处6500元罚款,并行政拘留20天。
10月25日下午3时许,渭城交警大队县乡中队民警杨晨、吕攀辉在朝阳一路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陕A7**0F的白色玛莎拉蒂小轿车违法穿越道路中心线逆向行驶并停车上客,遂二人对该车例行检查。驾驶员出示了一本姓名为“姜某”的驾驶证,民警杨晨发觉其驾驶证字体有异样,初步判断此证可能系伪造。由于对驾驶人身份证的真实性无法确定,为了避免驾驶员起疑心,杨晨继续盘问驾驶员,吕攀辉则通过对讲机与中队内勤进行联系,核实信息。
经查询,该驾驶证在网信息正常,但照片与真人不一致。于是民警将该车驾驶员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经调查,驾驶员承认自己名叫姜某源,没有考取驾驶证。为快速取得驾驶证,不久前花钱从网上购买了套用他人信息的假证,不料还是未能逃过民警的火眼金睛,刚使用几天就被查获。
姜某源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且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两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渭城交警大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6500元,行政拘留20天的处罚,并收缴其伪造的驾驶证。
渭城交警温馨提示:驾车上路行驶,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莫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能图方便采取不正当的途径获得“驾驶证”,假的真不了,守法才是最安全的回家路。华商记者 魏山刚 通讯员 刘超